各院,、系,、中心:
接陜西省教育廳陜教技〔2013〕4號文件,,2013年度陜西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推薦工作現已開始,,請各院系積極組織本單位教師及相關科研人員領會文件踴躍參評,,我院受理材料時間為3月25日前,,其他未盡事宜請與科技處張靜聯系,。
科技處
2013年3月3日
現將教育廳文件轉發(fā)如下:
陜教技〔2013〕4號
關于做好2013年度陜西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
優(yōu)秀成果獎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學校:
按照《陜西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勵辦法》(陜教技〔2011〕5號)的規(guī)定,,現將2013年度陜西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獎學科范圍
本次評獎的學科范圍包括:(1)管理學,;(2)馬克思主義;(3)哲學,;(4)邏輯學,;(5)宗教學;(6)語言學,;(7)中國文學,;(8)外國文學;(9)藝術學,;(10)歷史學,;(11)考古學;(12)經濟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民族學,;(17)新聞學與傳播學;(18)圖書,、情報,、文獻學;(19)教育學,;(20)體育學,;(21)統計學;(22)港澳臺問題研究,;(23)國際問題研究,;(24)心理學;(25)綜合研究,。
二,、申報者資格及推薦成果條件
申報學校資格:申報學校應是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
申報者資格:成果公開出版,、發(fā)表或向實際工作部門提交研究咨詢報告期間,,正式人事關系在我省高校的教師和研究人員(包括離退休人員)。合作研究成果的第一署名人必須是我省高校教師和研究人員。符合條件者均可申報,。每人限申報一項,,不得重復交叉申報。
優(yōu)秀成果獎推薦條件:
(一)申報著作獎,、論文獎,、研究報告獎的成果起止時間為:2010年3月20日至2013年3月20日。申報普及類成果獎須為著作類,,其起止時間為:2007年3月20日至2013年3月20日,。
(二)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時間為準,在符合上述申報時限的情況下可做整體申報,。
(三)叢書不能作為一項研究成果整體申報,,只能以其中獨立完整的著作單獨申報。
(四)個人論文集可作為著作類成果申報,,但多人撰寫的論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論文的作者申請論文類獎勵,。
(五)圍繞一個專題,以個人或課題組名義發(fā)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標題的系列論文,,可作為論文類成果整體申報,。圍繞一個專題,發(fā)表時標題各不相同的系列論文,,不能做整體申報,,只能選擇其中的一篇論文申報。
(六)研究報告,,須提交實際應用部門(區(qū)縣級以上政府機關、廳局級以上事業(yè)單位,、大中型以上企業(yè)等)證明其實際應用價值的材料,。
(七)普及類成果,為推進馬克思主義大眾化和人文社會科學知識傳播普及類著作,,須提交有關社會效果影響方面的佐證材料,,包括圖書發(fā)行量、書評,、相關新聞報道,、領導批示、群眾反響等,。
(八)下列成果的申請不予受理:
1.非學術研究的著作,,如教材和教輔材料、文學藝術類作品,。
2.已獲廳局級以上(含廳局級)獎勵的成果,;
3.研究咨詢報告類無證明實際應用價值的成果;論文類無公開引用、評價等證明材料的成果,;
4.未經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請的成果或著作權有爭議的成果,;
5.不屬于本獎勵范圍和時限的成果;
三,、申報材料
(一)凡推薦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獎的成果必須填寫《陜西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推薦書》(見附件1),。
(二)著作類成果須提供樣書兩份(不再退回),論文和咨詢報告類成果須提供全套資料(原件審核后可退回)。
(三)每項成果需提供引用,、評價,、應用證明等附件材料。
(四)推薦高校要對其推薦的成果進行初審評價,出具成果評價意見,,并以學校為單位匯總填寫《2013年度陜西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推薦登記一覽表》(見附件2),,登記表中的內容必須與推薦書中內容一致。推薦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規(guī)范,字跡清楚并與推薦書豎裝成冊,,裁剪整齊(A4紙幅面),,一式六份(附件材料的原件審核后,可退回),,《登記表》一式二份加蓋學校公章后,,連同電子文檔(Excel格式)一并上報。
四,、申報時間
請各高校將所有申報材料務于2013年3月27日—28日送至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冶園賓館,,逾期不予受理。
本通知及相關附件請登錄陜西省教育廳門戶網站(www.snedu.gov.cn)下載,。
其它未盡事宜請與省教育廳科技處聯系,。
聯 系 人:李夢澤
聯系電話:029—88668673
陜西省教育廳
2013年1月17日
(全文公開)
附件:1.2013年度陜西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doc
2.2013年度陜西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推薦登記一覽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