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院系、綏德師范校區(qū):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根據國家深入推進學術學位與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分類發(fā)展的指導意見,扎實推進陜西MBA教育事業(yè)科學研究工作,,陜西省社會科學界聯(lián)合會,、陜西工商管理碩士學院根據《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管理辦法(試行)》和《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合作項目實施辦法(試行)》,合作設立“2024年度陜西MBA教育高質量發(fā)展重大課題研究項目”,,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題方向
1.數智時代陜西MBA人才培養(yǎng)模式改革與創(chuàng)新研究
2.產教融合協(xié)同育人生態(tài)系統(tǒng)研究
3.高校戰(zhàn)略聯(lián)盟與資源共享機制研究
4.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研究
5.實踐創(chuàng)新型人才能力培養(yǎng)研究
6.數智時代課程改革與創(chuàng)新研究
7.數智時代課程教材建設研究
8.實踐教學設計、實施與改進研究
9.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教育內涵式建設研究
10.打造高素質專業(yè)化創(chuàng)新型教師隊伍研究
11.數智時代教師教學能力提升研究
12.班主任(輔導員)人才隊伍建設及對策研究
13.實踐創(chuàng)新型畢業(yè)論文改革研究
14.教育質量保障與人才培養(yǎng)體系評價研究
項目申報人在所列示的項目指南中選擇題目進行申報,。
二,、項目申報
本項目為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由省社科聯(lián),、陜西工商管理碩士學院組織實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開申報。項目申報須通過依托單位申報,,不受理個人或個人聯(lián)名申報,。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人長期從事相關領域研究工作,能夠深入實地開展調研,,有較為豐富的成果積淀,;原則上要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yè)技術職稱(職務)或博士學位。
2.已承擔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項目,,且未結項的不得申報,;未進入陜西省數字社科信息資源數據庫的不得申報。
3.項目依托單位應在相關領域具有較雄厚的學術資源和研究實力,,設有科研管理職能部門,,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并承諾信譽保證。
4.各依托單位須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嚴格審核申報資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項目組的研究實力和相關條件等,并簽署明確意見,。
5.鼓勵跨學科,、跨領域組成專家團隊聯(lián)合攻關,鼓勵與黨政部門實際工作人員共同研究,。
(二)申報方式
1.本次申報采取線上線下的方式同時進行,,線上申報方式:各項目負責人通過“陜西省社科網”業(yè)務系統(tǒng)中的“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申報系統(tǒng)”進行申報。用戶名為注冊“陜西省數字社科信息資源數據庫”時填寫的手機號,,獲取手機驗證碼登錄,,填報相關信息及資料,待管理單位審核,。各單位管理員對申報項目逐一進行審核并完成提交,。
2.線下申報方式:申報項目須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申報書》(一式兩份)、《論證活頁》(一式五份)及匯總表,,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送至省社科聯(lián)科普部,。電子版(WORD文件格式)《申報書》、《論證活頁》及匯總表一并報送,。相關資料表格在“陜西省社科網”(http://www.sxsskw.org.cn/zlxz/)下載,。
三、項目立項及經費資助
本項目由省社科聯(lián),、陜西工商管理碩士學院組織相關專家組成評審組進行立項評審,。評審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項目綜合研究能力,,包括項目團隊研究人員組成,、項目設計、研究方法,、預期目標,、相關成果等,擇優(yōu)確定,,具體立項數根據申報情況確定,。
本項目每項資助1 萬元。資助經費由省社科聯(lián)在項目立項后一次性撥付至項目依托單位賬戶,。
四,、項目結項
(一)本研究項目周期為:自立項結果發(fā)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5 日。每個課題形成一份不少于2萬字的研究報告和一份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報告,。
(二)省社科聯(lián),、陜西工商管理碩士學院組織相關專家進行項目結項成果評審,項目評審合格后,按照相關程序辦理結項手續(xù),。
五,、成果使用
陜西工商管理碩士學院對成果擁有所有權、使用權,。項目組成員擁有項目成果的署名權。項目組在公開發(fā)表與本課題研究相關的成果時,,應注明本課題立項名稱及項目編號等信息,。
六、有關要求
(一)申報項目時要如實填寫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
(二)陜西工商管理碩士學院在項目立項后可指定本單位人員參與相關項目研究工作,及時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聯(lián),、陜西工商管理碩士學院不定期督導項目進度與質量。
(三)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zhí)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獲準立項的《申報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
(四)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予以撤銷:
1.項目研究成果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
2.剽竊他人成果,弄虛作假,;
3.研究成果與批準立項的項目研究設計明顯不符,;
4.結項成果首次鑒定為不合格,經修改后二次鑒定仍不合格,。被撤銷項目的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請省社科聯(lián)研究項目,,其所在依托單位次年項目申報將予以限制。
(五)項目申報時間為2024年3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處
2024年3月14日
上一條:關于開展 2024 年度陜西跨文化交際與區(qū)域國別課題研究項目的通知
下一條:關于申報2024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藝術學項目和重大項目的通知